传媒网

标题

7岁儿童擅自卖物,其父母能否要求退回

内容

律师解析:若一位年龄仅有7岁的儿童擅自出售某件物品,他的父母依然有权请求退回。
由于7岁儿童尚未达到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尚无法独自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因此,对于这类出于独立决策而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主张该行为无效。
这便意味着,对于这位7岁儿童擅自出售物品的行为,他的父母可以宣布它为无效,并进而要求获让方归还所购物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随便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