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若因贷款人资金短缺致使其无法满足还款要求时,作为担保方需按抵押合同的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保证义务。 也就是说,担保方可能需替贷款人来偿还到期未还的债务。 然而,担保方在设法履行了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是有权利向贷款人提出追偿请求的。 因此,担保方在决定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必须对这一潜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